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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

    到2015年,力争使天津以外赛区承办70%以上的年度赛项;原则上每年举办赛项总数控制在70项左右;凡往届全国大赛中获得过一等奖的学生,不再报名参加同一项目的全国大赛……首个《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征求意见稿日前在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结会上发布,引起200余位与会代表的热议。

    新规划总结了5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成绩。自2008年大赛开赛以来,5年间,大赛赛项从10大类24项增加到了18大类96项, 累计开设竞赛赛项250个,覆盖21%的中职专业和11%的高职专业;参加决赛阶段的选手人数从1826人增加到了9018人;联合主办单位从11家增加到了23家,参与企业从200多家增加到了近千家;天津主赛场观摩的人数也从不到1万人次增加到了10万人次。 2012年,还有近600位国际友人以参展、参赛、观摩等形式参与了大赛。

    目前,大赛已发展成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积极参与,专业覆盖面最广、参赛选手最多、社会影响最大、联合主办部门最多的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赛事。 教育部职成司司长葛道凯表示,今后,大赛将改变一年一策划的办法,以“一次规划,分年实施”为原则,按照三年规划的要求布局未来几年的大赛。

    过去,校级、市级、省级和全国级共四级大赛的界定不清,导致各级比赛相互重叠、时有冲突。新规划对此作出了界定: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共同举办全国性综合赛事, 该赛项以职业院校中开设面广、在校生较多的专业为基础,以制造业和国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为重点;联合(委托)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举办好全国性职业院校特色专业技能比赛, 该赛项与全国大赛不重复、不类似;支持举办好省级职业院校技能比赛和全国大赛选拔赛,该赛事依据本地产业布局需要设置,兼顾全国性大赛选拔需要;鼓励职业院校举办校级学生技能竞赛和选拔赛。

    新规划对赛事制度、赛项规划提出了明确要求。为避免专业人员冒充学生参赛,新规划规定:高职参赛选手应为高职院校在籍学生,本科院校高职学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 中职参赛选手必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年龄限制在25周岁以下。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新规划还特别指出,凡往届全国大赛中获得过一等奖的学生,不再报名参加同一项目的全国大赛。

    比赛奖励如何设置一直是各代表队争论最多的问题,新规划此次也给出了标准:参赛选手奖励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个人赛项目以赛项参赛总人数为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一等奖参赛队(个人赛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新规划还进一步巩固了分赛区制度,提出在自愿基础上,保证天津主赛场外设立的河北、山西、吉林等10个分赛区3年有效的承办赛事权利。 到2015年,力争使天津以外赛区承办70%以上的年度赛项。这样,既缓解了天津赛区的办赛压力,也给其他地区更多的办赛机会。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技能大赛专家组成员张宝军说:“多年来争执的许多问题在新规划中都找到了答案。 可以预计的是,界定清晰、要求严格的新规划将使技能大赛向更高水平发展。”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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