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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与江苏开展合作交流为教育发展注入活力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宁夏与江苏两省区虽然远隔千里,但近年来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教育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为地处西部地区的宁夏教育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江苏与宁夏就开展过教育合作交流,当时双方合作交流领域主要是依托江苏教育资源优势,聘请江苏教育专家来宁讲学、培训教师,合作开展教育教学实验等,主要集中在基础教育领域,对宁夏的基础教育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进入新世纪,两地教育合作交流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7年,宁夏江苏两省(区)教育厅组团进行了互访,宁夏教育厅与江苏教育厅签订了两省(区)教育合作交流协议。之后,两省区教育合作交流内容不断充实、人员不断增多。 合作交流项目包括:江苏加大对宁夏的招生工作力度,自2008年起,江苏高校每年向宁夏增加1000名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加快对西部民族地区人才的培养。4年累计为宁夏培养大学生5186名;两地开展职业教育东西部合作办学,由江苏中职、高职院校采取“2+1”、“1+2”等形式接收宁夏职业院校学生到江苏培训就业。2007年以来,宁夏共向江苏输送职业院校学生14000余人;为宁夏培养培训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 2007年以来,东南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为宁夏培养培训“双师型”教师143名;开展出中小学校长挂职培训,两省区实施的中小学校长“牵手工程”,由宁夏选派中小学校长赴江苏中小学挂职培训,每期3个月。 2007年以来,宁夏共向江苏选派挂职中小学校长214名,深受宁夏中小学校长的普遍好评。

  宁苏两省区的合作交流,弥补了宁夏高等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缓解了宁夏高等院校招生名额短缺的状况。 两省区实施职业教育东西部合作办学,在提升宁夏职业教育的质量的同时,对帮助宁夏西海固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宁夏中小学校长赴江苏等东部地区挂职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的管理水平。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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