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财政部、教育部就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出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意见要求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深化校企合作等制度改革创新相结合,形成激励相容、奖优扶优的机制,促进高职院校面向市场、面向就业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意见提出,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中,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按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央财政统一以省份为单位考核,不要求对辖区内高职院校平均安排。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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